小孩扶養費

扶養費是給未成年子女生活保障,孩子的生活及教育都需要金錢開支,法院通常就扶養費的分擔與支付問題會與未成年子女的親權歸屬一併處理。而贍養費則是規定在民法1057條: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予相當之贍養費。因此贍養費不是離婚必須支付的義務費用,因此要求贍養費是有條件限制的。...

在離婚訴訟時法院會如何判定扶養費用的多寡呢?法院大部分會參考行政院主計處公布最近一年的「各縣市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支出」,然後再考量雙方的經濟收入狀況等因素進行酌定未成年子女每月所需之生活費用,最後將此數額除以二後,要求非主要照顧者方給付該數額給另一方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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