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罪深度解析:坤達「假病歷閃兵案」踩到哪條紅線?
近期知名藝人 坤達 被捲入「假病歷閃兵案」,據媒體報導,他透過友人牽線取得「高血壓病歷」以規避義務兵役,並已向檢方坦承此事。
此案引發兩大法律爭議,一是是否構成 偽造文書罪(及其變形如「變造文書」)的要件?二是此假病歷案是否觸及其他刑責(如逃兵、妨害公務)?
本文目的是從偽造文書罪的角度,深度解析本案「假病歷」踩到的法律紅線,說明構成要件、實務風險與防範建議,幫助讀者理解此類案件的刑事責任邊界。
偽造文書罪是什麼?偽造文書是告訴乃論嗎?
偽造文書罪就是「把假的文件變成真的樣子、讓別人誤以為是真的」,或是「擅自改掉文件內容,讓事實看起來不一樣」。
只要這份文件能影響法律權利或義務(例如合約、診斷書、借據、學歷證明等),而你又不是有權修改或製作的人,就可能觸法。不論是:
- 幫別人簽名
- 修改日期
- 自己做一張假的診斷證明
這些行為,只要足以讓別人信以為真、產生法律效果,就可能構成偽造文書罪。
偽造文書是告訴乃論罪嗎?
「偽造文書罪」屬於 非告訴乃論罪,也就是說,即使被害人不提出告訴,檢察官仍然可以依職權偵查、起訴該犯罪行為。
偽造文書罪嚴重嗎?
偽造文書罪的嚴重程度是看偽造的文書是「公文」還是「契約書、借據、遺囑等私文書」,偽造公文的刑責通常會比私文書更重。
- 偽造公文書:最高可達七年有期徒刑(根據刑法第211條)
- 偽造私文書:最高為5年有期徒刑
偽造文書還可能留下前科,影響求職、信用紀錄。
而且偽造文書範圍非常廣泛,不論是修改LINE對話紀錄、偷用電子簽名PS到合約上、修改雲端請款單…都可能觸法。
除避免觸法外,一旦不小心觸法或被指控有觸法之虞,建議盡早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釐清案情、快速制定辯護策略。
偽造文書罪成立要件有哪些?「假病歷」算偽造文書嗎?
偽造文書罪成立要件
偽造文書罪主要保護「文書的真實性」與「社會的信賴」,也就是防止他人利用假文件來取得不法利益或造成損害。如果符合以下條件,偽造文書罪就成立:
有偽造或變造行為
- 「偽造」指從無到有製作一份假文件,例如冒名簽署病歷、合約、診斷書。
- 「變造」則是改動既有文件內容,例如竄改診斷日期或症狀描述。
文書具有法律效力
- 必須是能影響權利、義務、身分或法律事實的文件。
- 例如病歷、診斷證明書、學歷證書、契約書、報名表等,都屬具證明力的文書。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不需要實際造成損害,只要有「可能損害社會信任或他人權益」即可。
主觀上具有不法意圖
行為人明知該文件不實、卻仍製作或使用,希望讓他人誤信並獲取利益。
假病歷會構成偽造文書罪嗎?
如果病歷或診斷書的內容並非真實情況,或由非醫師製作、竄改,通常會構成偽造私文書罪;如果該醫院為公立醫院,則因為公立醫院之醫療文書是公務文書,還有可能觸犯偽造公文書罪。
- 如果自己製作公立醫院假病歷、冒用公立醫院醫師名義屬「偽造公文書罪」,刑度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 如果醫師本人開假病歷、明明知道不符合事實還提供內容不實的病歷可能構成「業務登載不實罪」(刑法第215條)。
- 如果只是誤記或行政疏失,沒有故意詐欺不成立偽造文書罪,但可能涉醫事法規違失。
假病歷閃兵案,律師這樣說
如果坤達真的使用假病歷,而且有人協助他以「偽造病歷」取得免役資格,將可能涉及:
- • 偽造、變造私文書罪(刑法第210條):若該病歷為公立醫療院所公務文書則恐成立偽造、變造公文書罪(刑法第211條);
-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刑法第214條)、行使偽造變造文書罪(刑法第216條):若以假資料使役政機關誤判體位;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以詐術免除服役,最高可判五年徒刑。
這件案件對社會影響重大,法院通常會比較嚴格,即使坤達事後坦承或和解,也不會免責,只有可能減輕量刑。
偽造文書罪會被關多久?
依《刑法》第210條至第216條規定,偽造文書罪的刑期依文件性質、行為人身分與犯罪情節不同而有差異。整體而言屬於中度以上刑事犯罪,若涉及公文書或具公共信任效力的文件,法律對其刑期規定也比私文書相關罪責高。
各類偽造文書罪刑期與刑責
| 犯罪類型 | 法條依據 | 刑期/刑責說明 |
|---|---|---|
| 偽造私文書罪 | 《刑法》第210條 | 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例如偽造契約書、借據、收據、保證書等。 |
| 偽造公文書罪 | 《刑法》第211條 | 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例如偽造戶籍謄本、法院傳票、稅單等。 |
| 業務上登載不實罪 | 《刑法》第215條 |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例如不實登載公司報表、帳冊、簽核單、契約、醫療紀錄、收據等。 |
| 行使偽造文書罪 | 《刑法》第216條 | 與偽造罪相同刑期。
若偽造後拿去使用(如遞交給機關或法院),視同犯一罪,依偽造之刑期計算。 |
※實務重點:偽造文書如為初犯可能被判緩刑或需要做公益服務。
但如果是集團性偽造(如仲介協助辦理假病歷或假證件),通常無法緩刑,刑期常從重處斷。
偽造文書追溯期有多久?
根據《刑法》第80條規定,刑事犯罪有「追訴期」,也就是檢察官可以起訴的期限。
追溯期長短取決於該罪最高刑期:
| 偽造文書罪類型 | 最高刑期 | 追訴期 |
|---|---|---|
| 偽造私文書罪 | 5年以下 | 20年內可追訴 |
| 偽造公文書罪 | 7年以下 | 20年內可追訴 |
| 行使偽造文書罪 | 與上同 | 20年內可追訴 |
※案例說明:如果假病歷事件發生於民國95年(2006年),但檢方於115年(2026年)才發現並起訴:
- 如果是「偽造公文書罪」,追訴期有20年 尚未超過時效,可以追溯。
- 如果是「偽造私文書罪」,追訴期為20年 尚未超過時效,可以追溯。
偽造文書罪刑責重大,切勿以身試法!
偽造文書罪看似只是「改幾個字」、「蓋個章」的小事,但在法律上卻屬刑事重罪。
只要涉及偽造、變造或使用不實文件,不論是否實際造成損害,只要「足以使他人誤信」,就可能被起訴並留下前科。
實務上,許多案件從「代簽」、「修改日期」、「偽造紀錄」等小錯誤開始,最終卻演變成刑事案件,甚至影響名譽與職業資格。
因此不論是民間文件、醫療資料還是政府文件,都不可為求方便或利益而動手偽造或變造。
法律對於文件真實性的要求極高,因為它是社會信任的基礎。
切勿以身試法,任何形式的偽造都可能毀掉一生的信用與自由。
如果面臨文書爭議或不確定行為是否合法,請立即諮詢律師,由專業法律團隊協助釐清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