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錯人也要賠?】邱竑錡律師成功抗辯,法院判小王

承辦律師:邱竑錡 律師

有些感情的錯,不在於愛了誰,而是對方從一開始就欺瞞。
本案我方當事人A先生(小王)與同事B小姐互生情愫並發生性關係,卻突然收到B小姐丈夫的提告通知,求償侵害配偶權慰撫金20萬元。這時A先生才驚覺,自己被隱瞞真相——B小姐其實早已婚!

幸好,A先生透過【法巢離婚家事諮詢網】尋求協助,委任邱竑錡律師為其訴訟代理人,最終成功證明未知對方已婚,法院判決:小王免賠,B小姐須賠償丈夫20萬元

✅ 案情簡介:被隱瞞婚姻,情感受騙卻遭提告

A先生與B小姐為同事,日久生情進而發展親密關係。某日,A先生突然收到法院傳票,原來是B小姐的丈夫提告侵害配偶權,請求20萬元精神慰撫金。

A先生這才發現,自己竟在不知情下捲入他人婚姻糾紛。

🔍 律師攻防:證明未知對方已婚,小王無侵權故意

邱竑錡律師受任後,立刻蒐集下列有利證據:

  • 傳喚公司同事作證,證明B小姐入職後皆自稱未婚單身
  • 請求公司函覆,內部資料未載有婚姻狀況
  • B小姐丈夫來電公司後,同事才得知其已婚,證明A先生難以知情

⚖️ 法院判決結果:小王無責,B小姐單獨賠償

法院審理認為:

✅ B小姐主動隱瞞婚姻狀況,對同事皆稱單身
✅ A先生合理無從得知對方已婚,無侵害配偶權之故意
✅ 判決B小姐須賠償丈夫新台幣20萬元,A先生免負賠償責任

💬 結語:感情誤信未婚也能抗辯,小王不一定要賠

本案顯示,只要能證明「不知對方已婚」,即使發生親密關係,也不必然構成侵害配偶權。A先生幸運委任專業律師,成功守住自身清白與法律權益,避免冤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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