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律師:陳貞宜 律師
承辦律師:陳貞宜 律師
離婚後孩子的未來該由誰照顧?這不僅關係到法律程序,更關乎孩子的生活穩定與成長福祉。本案中,夫妻離婚時無法就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與扶養費達成協議。我方當事人(妻)在專業律師協助下,最終成功爭取到監護權與扶養費安排,法院依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判給妻子監護,並令丈夫每月給付扶養費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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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時無法就孩子的未來照顧安排達成共識,丈夫堅持要分擔監護權,但我方當事人(妻)認為自身長期實際照顧孩子,應繼續負擔主要照顧者角色。雙方爭執不下,只能訴諸法院裁判。
妻子在【法巢離婚家事諮詢網】獲得法律協助後,正式委任陳貞宜律師作為代理人,積極主張:
妻具親權能力與穩定親職時間,對教育規劃細緻完善
長期擔任實際照顧者,並獲親友支持(非正式照顧資源)
子女自出生即由妻照顧,應依最小變動原則避免轉換監護者
法院經社工訪視報告與全案審理後,認定:
✅ 妻具良好親職能力與高度監護意願
✅ 子女教育照顧規劃完整,照顧環境穩定
✅ 社工建議由妻擔任主要照顧者符合子女福祉
裁定結果如下:
✅ 妻獲子女單獨監護權
✅ 丈夫須每月給付扶養費新台幣14,000元
法院在監護權爭議中,最重視的是孩子的「生活穩定性」與「實際照顧狀況」。本案我方當事人早有充分準備,並在律師指導下完整呈現育兒付出,成功爭取監護權與合理扶養費,為孩子打造安穩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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