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律師:邱竑錡 律師
我方委託人:C 小姐(大陸配偶)
承辦律師:邱竑錡 律師
我方委託人:C 小姐(大陸配偶)
愛情可以跨越國界,但婚姻並非總是幸福圓滿。
C 小姐因愛與信任,遠嫁來台,放棄原生國家的生活,與先生共同生活多年。然而,一場無端捲入的侵害配偶權訴訟,使先生的疑心病不斷加劇,C 小姐長期遭受言語羞辱與人格貶低,甚至被威脅:「離婚要我說了算」、「要C 小姐洗門風」等惡劣言語,全然否定她多年來的付出與犧牲。
婚後,C 小姐全心投入家庭,卻無端遭先生懷疑外遇。在法院尚未就侵害配偶權訴訟作出判決前,先生變本加厲,多次羞辱並拒絕溝通,使原本身為被告的 C 小姐精神幾近崩潰。對方甚至聲稱她「外國人沒資格談離婚」,並要求她「淨身出戶」。在長期的精神壓力與人格貶抑之下,C 小姐最終徹底崩潰,決定委任邱竑錡律師,同時提起離婚訴訟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請求。
邱竑錡律師受任後,立即調閱婚姻期間的財產資料,精準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差額,並針對對方否認財產分配義務的抗辯逐一反駁,強調婚姻中的共同貢獻與法定保障。
法院審理後認定:
✅ C 小姐與先生婚姻存續期間,對家庭與財產累積皆有貢獻
✅ 先生拒絕分配並無法律依據
✅ 判准 C 小姐取得新台幣 310 萬元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金額
本案再次證明,台灣法院在審理離婚與財產分配時,秉持公平原則,即使是外籍配偶,也享有與本國配偶同等的財產分配權利。面對不公平對待與經濟剝奪,專業律師能協助你運用法律武器,捍衛尊嚴,爭取應得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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