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和解怎麼談?外遇賠償與和解書一次看-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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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配偶外遇後,除了考慮是否繼續婚姻,也可能需要處理賠償、提告與和解等法律問題。

雖然通姦罪已經除罪化,但如果外遇行為侵害婚姻關係中的配偶權,仍可以要求民事賠償。除了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也可以和對方協商,透過和解解決爭議。

外遇和解不只是談和解金,還要確認誰是和解對象、哪些事情包含在和解範圍內,以及付款方式、是否放棄後續請求和免除責任,並在和解書中清楚寫明。

通姦罪除罪化後的外遇法律責任

憲法法庭釋字第791號解釋宣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違憲,目前外遇不再涉及通姦罪的刑事責任

不過,通姦除罪化不代表外遇沒有法律責任。如果配偶與第三者的關係已超出一般人可以接受的程度,侵害婚姻關係中的配偶權,仍可能被要求負擔民事賠償。

因此,發現外遇後,通常需要進一步確認:

  • 是否構成侵害配偶權
  • 是否可以向第三者請求損害賠償
  • 精神慰撫金可以請求多少
  • 適合提告還是協商和解

本文所稱的「通姦和解」,是指因外遇產生的侵害配偶權民事爭議和解,也就是一般所說的外遇和解,與過去的刑事通姦罪和解不同。

外遇和解的適用情況與賠償金額

外遇發生後,如果雙方仍有協商空間,可以透過和解處理賠償及其他相關問題。和解時,除了金額,也可以約定停止往來、保密、付款方式及違約責任,並透過和解書確認雙方的權利義務。

適合透過外遇和解處理的情況

如果雙方仍有協商空間,和解通常可以比訴訟更快處理爭議,也能讓當事人自行決定賠償金額與其他條件。

常見外遇和解考量包括:

  • 希望盡快解決賠償問題
  • 不希望公開婚姻或外遇細節
  • 不想經歷長時間的訴訟程序
  • 希望維持婚姻關係
  • 希望第三者停止與配偶往來
  • 雙方對賠償金額已有一定共識

不過,和解是否適合,仍要看證據、責任及雙方條件,不能只因為對方願意付錢,就忽略和解範圍及法律效果。

外遇和解金怎麼談?有固定行情嗎?

外遇和解金沒有適用所有案件的固定標準。若涉及侵害配偶權,法院判斷精神慰撫金時,會依個案情節綜合衡量;雙方自行和解時,金額則可以由當事人協議決定。

影響外遇賠償金額的因素

因素 說明
婚姻存續時間 婚姻關係維持多久、共同生活狀況等
外遇持續時間 短期或長期婚外情
外遇行為程度 親密互動、性行為等具體情況
是否反覆發生 是否持續或多次發生
第三者是否知道已婚 是否知道對方已有配偶
對婚姻造成的影響 是否導致婚姻關係重大破裂
雙方身分及經濟狀況 可能列入慰撫金判斷因素

不宜單純以「外遇一次賠多少」判斷和解金是否合理。實際金額仍須配合外遇情節、證據及雙方談判條件評估。

外遇求償的證據與蒐證注意事項

無論是協商和解或提起訴訟,都需要先確認外遇事實及對婚姻關係造成的影響。蒐集證據時,除了證明雙方關係,也要注意證據取得方式是否合法。

哪些資料可以作為外遇證據?

常見資料包括:

  • LINE、簡訊、電子郵件等對話紀錄
  • 照片或影片
  • 出遊、住宿相關紀錄
  • 消費或付款紀錄
  • 公開社群貼文
  • 證人證詞
  • 其他可以證明兩人具有超出一般朋友關係的資料

不一定要直接拍到性行為才能主張侵害配偶權。聊天內容、互動方式、親密程度、持續時間及其他相關資料,都可能成為法院判斷的重要依據。

單一聊天紀錄未必能直接證明外遇,但如果能與其他證據互相印證,仍可能增加外遇事實及侵害程度的可信度。

第三者是否知道對方已婚

向第三者主張侵害配偶權時,第三者是否知道對方已婚,可能影響責任判斷。例如,第三者明知對方已有配偶,仍長期維持親密關係,與完全不知道對方已婚的情況,在責任判斷上可能有所不同。

因此,除了證明兩人存在親密關係,也應注意是否有資料可以證明第三者知道對方的婚姻狀況。

蒐集外遇證據的法律界線

蒐集證據時,不只要考慮能否證明外遇,也要注意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偷看他人手機、竊錄非公開談話、擅自安裝定位設備或進入他人私人空間蒐證,都可能涉及其他法律問題。

延伸閱讀:〈外遇通姦蒐證怎麼做?6 種外遇通姦合法證據一次看-訴研

外遇和解書怎麼寫?5個重要條款不能漏

外遇和解書不能只寫「雙方同意和解,日後互不追究」,還應明確記載和解範圍、金額、付款方式及雙方後續權利義務,避免日後產生爭議。

和解事件與範圍

應明確記載這份和解書是針對哪一段外遇或哪些相關事件。例如,是只處理特定期間的婚外情,還是雙方已確認的全部外遇事件,都應清楚寫明。如果和解範圍過於模糊,日後可能產生「這件事情是否已經包含在和解內」的爭議。

和解金額與給付方式

和解書應明確記載:

  • 和解金總額
  • 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款
  • 每期付款金額
  • 付款期限
  • 匯款或其他給付方式

如果採分期付款,也應約定逾期未付款時的處理方式。

其他請求是否一併放棄

應確認這次和解是只處理特定賠償,還是針對這次外遇所產生的相關民事請求一併解決。如果外遇同時涉及配偶與第三者,更要確認和解對象及請求範圍,不能只用「雙方互不追究」一筆帶過。

保密條款

如果當事人不希望外遇或和解內容被公開,可以在和解書中約定保密義務,例如不得將和解金額、和解內容、外遇相關資料或相關個人資料任意公開。如果希望違反保密義務時負擔違約責任,也應一併寫清楚。

違約條款

如果和解包含分期付款、停止往來、保密等義務,可以約定違約後的處理方式。例如未依期限付款、違反保密義務時,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以及違約金如何計算,都應在和解書中明確記載。

和解對象與後續求償問題

外遇案件可能同時涉及配偶與第三者,因此與其中一人和解後,是否還能向另一人求償,不能只看是否已經收取和解金,而要看和解對象、和解範圍及是否放棄其他請求

與第三者和解後對配偶的求償

如果和解書只約定與第三者就特定外遇行為進行和解,是否仍能向配偶請求賠償,須依和解書內容及個案法律關係判斷。

但如果和解書已明確約定,這次外遇事件所產生的相關民事請求已全部解決,後續再向其他人求償,就可能受到影響。

因此,簽署和解書前,應確認兩個重點:

  • 和解對象是誰:只與配偶、第三者,還是雙方一併和解?
  • 和解範圍到哪裡:只處理特定賠償,還是連同這次外遇產生的其他請求一併解決?

和解對象及範圍不同,後續能否再向其他人請求賠償,法律效果也可能不同。

私下和解與法院調解的差異

外遇侵害配偶權案件可以在提起訴訟前,先由雙方私下協商;如果案件進入法院程序,則會先經過法院調解,調解不成立後才進入訴訟。兩種方式最大的差異,在於成立後的法律效力,以及對方不履行時能否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私下簽和解書

雙方自行協商並簽署和解書,屬於訴訟外和解。和解書可以約定賠償金額、付款方式、保密義務及違約責任等內容,但如果對方之後沒有依約付款,通常不能只拿著私下簽署的和解書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例如對方約定應支付50萬元,後來只付了20萬元,剩餘30萬元拒絕支付,通常仍須透過法律程序請求對方履行,取得具有執行力的法律文書後,才能進一步聲請強制執行。

因此,私下和解雖然程序較簡單,但簽署前仍應確認和解條款及後續違約處理方式。

法院調解成立

如果案件進入法院調解程序,雙方在法院調解中達成協議並成立調解,調解成立的法律效力與私下簽署和解書不同。

如果對方之後沒有依調解內容付款,符合強制執行要件時,可以持法院調解成立的相關法律文書直接聲請強制執行,不必再另外提起訴訟取得判決。

外遇和解方式 和解成立方式 對方不付款時
私下和解 雙方自行簽署和解書 通常仍須透過訴訟等程序取得執行名義
法院調解成立 在法院調解程序中達成和解 符合執行要件時,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如果雙方已經有和解意願,可以先評估要採取私下協商,還是透過法院調解處理。尤其當和解金額較高,或對方需要分期付款時,除了確認賠償金額,也應考慮對方未依約付款時,自己是否能有效保障後續權利。

外遇和解後的履行與違約責任

簽署和解書後,對方仍應依約履行。如果對方沒有按照約定付款,應先確認和解書中的付款期限、違約條款及後續處理方式。

分期付款未依約定支付

如果對方只支付部分款項,應先確認和解書是否約定逾期付款的處理方式,例如剩餘款項是否提前到期、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等。

如果是法院調解成立的和解,且相關文書具有執行力,對方未依約付款時,可以依規定聲請強制執行;如果只是私下簽署和解書,通常不能直接聲請強制執行,仍須透過其他法律程序取得執行名義。

違反保密條款可以求償嗎?

如果和解書已約定保密義務,對方違反約定時,可能需要負擔契約上的違約責任。因此,保密條款應寫清楚哪些內容需要保密、保密期間及違反後的處理方式,不要只以口頭約定。

違約金的約定

和解書可以約定違約金,例如逾期付款或違反保密義務時應支付一定金額。

不過,違約金並非約定多少,法院最後就一定會判多少。如果約定金額過高,依個案情況可能被法院酌減,因此金額及計算方式都應合理、明確。

外遇侵害配偶權的民事求償時效

侵害配偶權屬於民事請求,並不是發現外遇後永遠都可以提告,因此仍須注意消滅時效。

外遇多久後不能求償?

依《民法》第197條規定,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時效,原則上要從知道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2年;如果是外遇案件,實際起算時間仍須依個案情況判斷。

因此,不能只看「外遇發生多久」,也不能一律以「發現外遇的日期」直接判斷是否已經超過時效。如果外遇已經發生一段時間,建議盡早確認外遇發生時間、何時知悉相關事實,以及目前是否仍在時效期間內。

和解協商期間的時效問題

正在協商和解,不代表民事請求權的時效就會一直停止計算。如果案件已接近時效期間,不能只因為對方表示願意和解就持續等待。應先確認是否需要採取法律措施保障權利,再進行後續協商。

因此,發現外遇後如果打算透過和解處理,除了協商賠償條件,也應同步確認求償時效及和解成立方式,避免協商過程中因時間經過而影響自身權利。

外遇和解律師可以協助哪些事項?

如果外遇涉及多名當事人、賠償金額較高、雙方對責任有爭議,或和解條件包含分期付款、保密、停止往來及請求權拋棄等內容,建議在簽署前先由律師檢視和解條款。

外遇和解律師可以提供服務

外遇和解涉及賠償金額、和解對象、請求範圍及和解書內容,如果案件同時涉及配偶與第三者,或雙方對責任、賠償金額有爭議,建議在簽署前先確認法律風險。

尤其是和解條件包含分期付款、保密、停止往來或放棄其他請求時,更應確認條款內容,避免簽署後才發現和解範圍過大,或影響後續權利。

律師可以依案件情況協助確認:

  • 外遇行為是否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
  • 現有證據是否足以支持求償
  • 配偶及第三者的責任
  • 和解金額及協商方向
  • 和解對象及範圍
  • 和解書條款與違約責任
  • 和解後是否仍能向其他人求償

如果正在處理外遇侵害配偶權、和解金協商或和解書擬定,可以先由律師依案件事實、現有證據及協商條件進行評估,再決定適合私下和解、透過法院調解,或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

越早確認和解範圍與法律效果,越能避免因條款不清或時效問題,影響後續權利。歡迎諮詢訴研律師,釐清目前案件適合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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