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律師:邱竑錡 律師
我方委託人:C 小姐(大陸配偶)
承辦律師:邱竑錡 律師
我方委託人:C 小姐(大陸配偶)
本戰役為C 小姐面臨的第一場戰役──侵害配偶權訴訟。原告 L 小姐(J 先生之妻)私下翻拍 J 先生與 C 小姐的對話紀錄,並以此為主要證據,向 C 小姐與 J 先生提告,請求精神慰撫金。
C 小姐與 J 先生為同事好友,雙方僅有日常工作及生活互動。
L 小姐在未經同意下,擅自翻拍並蒐集對話紀錄作為訴訟證據。
該對話內容及相關照片、影片,均經邱律師提出多項有力的答辯理由,成功說服法官採信。
邱竑錡律師受任後,採取以下策略:
法院最終採信邱律師的主張,認定:
原告提出之證據不足以證明 C 小姐有侵害配偶權之故意與行為。
C 小姐免負賠償責任,全數駁回原告請求。
本案再次證明,面對任何指控與違法蒐證,只要有專業律師協助,仍可成功捍衛自身權益。C 小姐展開了「連勝三部曲」的第一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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