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可以拒絕加班嗎?必懂的拒絕加班權益與方法-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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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可以拒絕加班,強迫加班是違法的,雇主不能單方面要求加班,更不能因員工拒絕加班而解僱或不當處分。

在職場上,「加班」幾乎是許多勞工都曾面臨的情況,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安排加班必須符合一定條件,並非可以無限制強制要求。若遇到違法加班、超時工作,或未依法給付加班費等情況,員工依法有權拒絕。

本篇將帶你了解,什麼情況下可以合法拒絕加班、雇主哪些行為可能違法,以及遇到強迫加班時,員工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怎樣算強迫加班?

強迫加班,是指雇主未依法先取得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且未徵得員工本人同意,即要求員工延長工作時間,這樣就算強迫加班。

以下 7 種,是常見的強迫加班情形:

  1. 下班後LINE交辦工作:雖然不在公司,但仍在處理工作,就算強迫加班
  2. 員工有正當理由拒絕,仍以各種手段要求員工加班:雇主不能單方面要求加班,更不能因員工拒絕加班而解僱或不當處分
  3. 臨時要求加班:臨時加班通常缺乏事前告知,員工多半已有其他行程安排,不必無條件配合,實務上也更傾向保護員工的立場
  4. 加班超過法定工時:一天工作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5. 例假日加班:原則上例假日不得強制出勤,除非遇到天災、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否則不得強迫加班
  6. 危害健康或安全的情況:若員工身體不適、過勞風險高,或工作環境有安全疑慮,可主張拒絕加班
  7. 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平日加班,前 2 小時,按時薪加給34 倍,再延長 2 小時以內,加給 1.67 倍,休息日、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另有加倍規定。若公司未依規定計算、以責任制名義規避,或要求「做功德式加班」,皆屬違法的強迫加班。

員工可以拒絕加班嗎?

除了上述情況,只要員工因健康因素或其他正當理由,員工可以拒絕加班。

所謂「正當理由」包括:

  • 接送小孩
  • 需要照顧家人
  • 看醫生
  • 家庭責任

員工如何證明強迫加班?

遇到強迫加班,一定要保留證據,即使勞動契約有約定員工不得拒絕加班,在法律上亦屬無效,仍然可以收集以下證據證明是強迫加班,非自願加班:

  • 保留公司公告
  • 保存出勤紀錄
  • 加班申請單
  • 薪資單
  • 主管的Line對話紀錄
  • 電子郵件
  • 會議紀錄
  • 口頭要求加班的錄音

雖然員工可以拒絕違法加班,但不代表可以無故拒絕合法加班。

若加班安排符合法律規定、程序完整且依法給付加班費,員工無正當理由拒絕時,原則上應予配合。

建議勞資雙方應事先溝通,並保留相關紀錄,以保障彼此權益。

員工必須配合加班的情況

在地震、颱風、火災、急需處理的意外或重大機械故障等天災事變,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第 4 項》,雇主才有使員工為配合加班之必要。

除了上述情況,還有以下情形,員工必須配合加班:

  • 程序合法且取得員工個人同意:勞資雙方同意且知情下,並有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目的是透過集體協商機制,保護勞工不受雇主單方面的要求
  • 明確合理的交辦及任務告知:上班時,事前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清楚說明加班時間與內容,提出實際的加班要求,而非臨時告知
  • 勞動契約:若契約明訂員工「基於營運考量,需配合加班(延長工時)」,而員工有簽屬這份契約,就需要在符合以上情況下,且無正當理由拒絕時,配合加班
  • 特殊性質工作者:工作性質屬監視性、間歇性或責任制工作,如醫護人員手術中、機台故障需要立即處理、保全值勤不可中斷、客戶重大專案到期、未加班會造成重大損失,經勞資雙方書面約定後,員工需配合加班
  • 時數符合限制:就算前述條件都符合,加班時數也不能無限制地延長。就算員工同意,且有付加班費,雇主仍然會面臨裁罰

如果強迫加班雇主會有哪些法律責任?

雇主強迫員工加班,需要承擔嚴重的行政罰鍰,甚至會有刑事責任。因為違反勞基法,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者,甚至可以公布公司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若用更嚴重的強暴、脅迫、口頭威脅等方式強迫加班,亦有可能構成刑法上的強迫勞動罪。

以下為具體法律責任解析:

強迫加班情形 強迫加班罰鍰 強迫加班罰金 強迫加班刑責
員工加班超過法定時數 2 ~ 100 萬元 - -
強迫員工以補休替代加班費 2 ~ 100 萬元 - -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2 ~ 100 萬元 30 萬元以下罰金 可處六個月以下徒刑、拘役
員工有正當理由時,仍強迫加班 2 ~ 100 萬元 30 萬元以下罰金 六個月以下徒刑、拘役
強暴、脅迫、口頭威脅 2 ~ 100 萬元 75 萬元以下罰金 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小提醒:罰金是刑法上的處罰,罰鍰是行政法上的處罰!

加班費怎麼算?

平日與休息日加班費,前 2 小時,是時薪的 1.34 倍,第 3 ~ 4小時,是時薪的 1.67 倍。

例假日加班,第 1 ~ 8 小時,都算一日工資,並且要給予補休一天,第 9 ~ 12 小時,是時薪的 2 倍。

其餘加班費算法,可參考如下或勞動部加班費試算系統

  • 平日(工作日)加班:

    前 2 小時 = 時薪 × (1 + 1 / 3)(約 1.34 倍)

    第 3 ~ 4 小時 = 時薪 × (1 + 2 / 3)(約 1.67 倍)

  • 休息日(非國定假日之星期六)加班:

    前 2 小時 = 時薪 × (1 + 1 / 3)(約 1.34 倍)

    第 3 ~ 8 小時 = 時薪 × (1 + 2 / 3)(約 1.67 倍)

    第 9 ~ 12 小時 = 時薪 ×(2 + 2 / 3)(約 2.67 倍)

  • 例假日(非國定假日之週日)加班:

    第 1 ~ 8 小時 = 不論幾小時都算 8 小時,都再加給 1 日工資,並且需要多給 8 小時補休

    第 9 ~ 12 小時 = 時薪 × 2

 

  • 國定假日、特休加班:

    第 1 ~ 8 小時 = 不論幾小時都算 8 小時,都再加給 1 日工資

    第 9 ~ 10 小時 = 時薪 × (1 + 1 / 3)(約 1.34 倍)

    第 11 ~ 12 小時 = 時薪 × (1 + 2 / 3)(約 1.67 倍)

強迫加班的常見問題

員工拒絕加班,可以處分或扣薪嗎?

不可以。雇主若因此記過、降職、扣薪或解僱,都屬違法,除了違反《勞基法第 42 條》,也可能構成不當勞動行為,更可能觸犯刑法的強迫勞動罪。

不配合加班可以資遣嗎?

不可以。這種屬於「惡意資遣」,雇主未經員工同意片面強迫加班,或員工有正當理由拒絕加班時,雇主以資遣、解僱作為威脅,已經違反勞基法。

勞工不僅可以拒絕,還可以主張,恢復僱傭關係,要求復職,或者請求精神慰撫金。

延伸閱讀:〈惡意資遣怎麼認定?法定權利詳細解析-訴研

休息日強迫加班違法嗎?

違法。雇主如果需要勞工休息日加班,必須經過「勞工同意」,並且遵守程序,與工會或勞資會議協商,老闆不能單方面強迫你休息日加班,如果你身體不適或有正當理由,完全可以拒絕休息日加班。

強迫加班怎麼申訴?

常見申訴方式如下:

  • 可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 向各縣市勞工局書面申訴
  • 勞動部民意信箱檢舉
  • 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 提起訴訟

參考資料

訴研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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