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多久才能報案

失蹤多久才能報案?要等24小時嗎?錯!越快報警越能找回人

許多台灣人長期誤以為「失蹤要滿24小時才能報案」,但這是錯誤的觀念!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與《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並沒有規定失蹤後必須等候特定時間才能報警。只要發現家人、朋友或同事行蹤不明,無論是否有急迫情形,都應第一時間到就近派出所報案,不必拘泥於是否為戶籍地或住所地。

警察機關依法應立即受理失蹤報案,不得推諉或拒絕,即使失蹤人不在轄區,也應主動建檔、通報協尋。

失蹤案件越早報案,找回失蹤者的機會越高,尤其是涉及兒童拐騙、老人走失、身心障礙者或罹病者失聯等情形,可能在數小時內就被變裝、帶離原地,甚至被送往海外,錯過黃金協尋期將大幅增加風險與困難。

千萬不要再相信「失蹤要滿24小時才能報案」的迷思!只要懷疑有人失蹤,就馬上報警處理,讓警方第一時間展開查尋,才能有效避免遺憾發生。

台灣法律怎麼說?報案不用等24小時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第3條明確規定:

「警察機關對於失蹤人口報案,應不分本轄或他轄立即受理,不得拒絕或推諉。」

這表示:不用在戶籍地、住家地報案、也不用等24小時,只要你擔心某人可能失蹤,立刻去就近派出所報案即可

哪些情況屬於「失蹤人口」?


  • 以下狀況都屬於失蹤人口,可立即報案:
  • 小孩離家或放學未歸
  • 老人走失、失智或健忘症狀
  • 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障礙者外出後失聯
  • 自行離家出走不知去向
  • 遭遇災難如山難、火災、地震等
  • 其他足以推定人身安全有疑慮之情況記得:不一定要有自殺傾向、也不必等到24小時,只要人失聯就可以報案!

失蹤多久可以報警?

誰可以報失蹤人口?不是只有家屬!


不只直系親屬、配偶可以報案,根據《作業要點》第4條規定,以下人員也可以報警協尋失蹤者:

  • 村(里)長、鄰長
  • 社會福利機構照護人員
  • 同行者、房東、保全
  • 公私部門之安置機構管理人
  • 特定緊急狀況下的任何見證人

報案要準備什麼資料?


到派出所報失蹤人口時,建議攜帶以下資料:

必備資料 說明
失蹤人身分證或影本 若無實體也可透過口述協助建檔,並提供身分相關資訊
近期清晰照片 警方可用於建檔、系統比對、人臉辨識
發現失蹤時間與地點 明確描述最後見到失蹤人的時間與位置
個人特徵描述 包含穿著、語言、身高體型、習慣、常出現地點等

失蹤人怎麼找?警方處理方式是什麼?


警方受理後,會進行以下流程:

  1. 建立協尋資料與系統建檔
  2. 通報全國失蹤人口系統
  3. 使用人臉辨識、戶政查詢等方式比對
  4. 查訪失蹤者常出入地點或相關人員
  5. 視情況通報社政機關或媒體協尋

如果屬於高風險個案(如7歲以下兒童、重病患者、自殺傾向者),警方將啟動緊急查尋程序

【真實案例】太太在科博館走失,2小時內就被找回!

臺中一名女子與家人到科博館遊玩後走失。丈夫誤以為要等24小時才能報案,正焦頭爛額時,警方主動通報他:「太太找到了!」

原來巡邏員警在科博館外發現女子情緒異常,身上無證件也不說話,懷疑是失蹤者,透過系統查詢成功聯繫上家屬,當場一家團圓。這也提醒大家:不要等、不要觀望,及早報案才能爭取黃金時間找回親人。

常見Q&A|失蹤報案懶人包

Q1:一定要家人才能報案嗎?
A:不是,只要你是認識失蹤人的親友、房東、照護人或見證人都可以報案。

Q2:報案後多久才能查進度?
A:可憑三聯單案件編號上警政署查詢網站查看進度。

Q3:報案後想公開協尋,警方會幫忙嗎?
A:警方會詢問你是否願意提供媒體、網路公開協尋,經同意即可刊登協尋資訊。

結語:失蹤報案不必等,早一步報警,早一分希望!


「失蹤要滿24小時才能報案」只是迷思,越早報案越有可能找回人。尤其是孩童、長輩、病患等高風險族群,更應第一時間報警,讓警方立即建立協尋資料並啟動查尋程序。保護家人,就從一通電話、一份報案開始。

所以只要遇到失蹤案件越快報案越有機會在發生遺憾的事情之前找到人千萬不要等到24小時後才報警!


error: 網站內容受到保護!